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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介绍专利的保护时限
发布时间:2021-03-22 17:26:08      点击次数:561

  徐州专利律师发现不少你知道吗,即使你申请了专利,你的专利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在法定期限内,专利才是有效的,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消失了,这个发明创造也从此开始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接下来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徐州专利律师就为大家讲一讲这个时限的问题。

  专利的有效期有多长?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权是从申请之日起计算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拥有实施权。根据《专利法》第八条的规定,专利申请应当经过审查和批准,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能正式生产。专利人员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发明内容在授权决定之前(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可能已经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人的利益构成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申请公布前可以直接向人提起诉讼。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发现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尤其是对药品等投资较大、耗时较长的保护期延长的趋势,如美国规定药品的保护期为17年,可延长5年,欧共体也做出了类似的决定,药品的保护期为20年,可延长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和《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为适应专利法国际协调的趋势,我国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延长了我国1984年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国1984年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和异议制,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是专利许可之日。

  由以上可知,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具体内容小编在以上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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